发布时间 : 2023-09-11 15:34:14
清河县恒洋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羊绒纱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清河县恒洋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羊绒纱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清河县恒洋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羊绒纱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选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闽江街北侧、御捷路东侧;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2.76亩,利用现有厂房车间,建设染色车间、纺纱车间、办公楼、库房等,总建筑面积为8500平方米;购置新型散纤维染色机、脱水机、烘干机、合毛机、梳毛机、细纱机、自落筒、并线机、倍捻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共计43台(套/条),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染色、脱水、烘干、合毛、梳毛(粗纱)、细纱、络筒、并线、倍捻等;
建设规模:年加工400吨羊绒纱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河县恒洋羊绒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经济开发区 邮箱:396129814@qq.com
联 系 人:申经理 联系电话:157032955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河北贵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G4t11WDyw_57KpTDQJkJQ;提取码:hyyr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G4t11WDyw_57KpTDQJkJQ;提取码:hyyr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2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清河县恒洋羊绒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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